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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标与专业能力
教育目标:本学士学位学程之教育目标,乃在培养具有永续建筑环境价值、尊重地域空间脉络、新旧空间共融创新的专业建筑设计人才。
学生核心(专业)能力:
1. 发掘、分析及因应复杂且具整合性建筑环境问题的能力。
2. 运用创意、美学、知识于建筑设计的能力。
3. 调查、评估、诠释与整合设计概念于建筑环境空间与形式的能力。
4. 整合建筑设计与轻构筑实作于建筑实务的能力。
5. 尊重地方文化脉络并活化地方空间的能力。
6. 理解建筑专业伦理及认知社会责任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