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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目标与专业能力

教育目标:
本学士学位学程之教育目标,乃在培养具有永续建筑环境价值、尊重地域空间脉络、新旧空间共融创新的专业建筑设计人才。
学生核心(专业)能力:
1.    发掘、分析及因应复杂且具整合性建筑环境问题的能力。
2.    运用创意、美学、知识于建筑设计的能力。
3.    调查、评估、诠释与整合设计概念于建筑环境空间与形式的能力。
4.    整合建筑设计与轻构筑实作于建筑实务的能力。
5.    尊重地方文化脉络并活化地方空间的能力。
6.    理解建筑专业伦理及认知社会责任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