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因应学程新制(学程3.0)于114学年度开始实施,
依本校学程实施办法第17条规定:
本办法于114年5月20日修正后适用于114(含)
学年度以后入学学生;113(含)
学年度以前入学已依原定课程规画表修习之学生,亦得申请,
经院系(学位学程)辅导后,适用本办法之规定。
二、113(含)
学年度以前入学同学若欲申请以新制课程架构为毕业课规年,
请填写「学程旧制转新制申请单」
如附件,
经导师及系主任签核完成后送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办理。
申请表单同时放在教务处网页/表单下载,同学可下载使用。
三、
申请转换新制后,请务必登入「学程IDP系统」重新设定学程课规年,系统将自动开放2周让同学设定,登入路径:
佛光大学单一签入/学程IDP系统/设课规年及查历年修课/
毕业课规年设定。若超过2周仍未自行设定,
则需向学系或教务处申请协助设定。